金海通: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2,800万元(含本数)与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诺投资”)、李旭东先生、崔学峰先生、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伟测”)、上海知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常州旭诺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 “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亿元。
?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认为目前并非设立私募基金的最佳时机,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实际出资,亦无需为本次终止该项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 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出资2,800万元(含本数)与旭诺投资、李旭东先生、崔学峰先生、上海伟测、上海知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因崔学峰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旭诺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公司董事黄文强先生担任旭诺投资创投部董事总经理,李旭东先生通过旭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18%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崔学峰先生、旭诺投资、李旭东先生为公司关联人,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设立私募基金的进展及终止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设立私募基金事项仍仅处于筹划阶段,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认为目前并非设立私募基金的最佳时机,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
三、本次终止设立私募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设立私募基金事项无实质性进展,公司也未实际出资,亦无需为本次终止该项投资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本次终止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学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龙波先生、关联董事黄文强先生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需求和整体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