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人民币,下同)(包含截至2023年12月22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390.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11,942.69万元及截至2023年12月22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390.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07.98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698.1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290.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 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 建设期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1 | 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 | 6,366.49 | 6,366.49 | 14个月 |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5]0256号、深南山发改备案[2017]0440号 | - |
2 | 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6,530.24 | 46,530.24 | 24个月 | 吴发改中心备[2015]149号、吴发改中心备[2017]107号 | 吴环综[2015]163号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081.29 | 22,966.00 | 12个月 |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5]0257号、深南山发改备案[2017]0439号 | - |
合计 | 75,978.02 | 75,862.73 | - |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11.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263号)。公司于2018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460,109.80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22,560,873.67元及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899,236.13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739.08万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23,119.01万元及截至2020年4月15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620.1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威新软件科技园变更为位于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东莞禾望于2019年3月28日取得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建设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禾望电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2日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利息与理财收益(截至2023年12月22日) | 节余募集资金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827.77 | 11,023.31 | 529.12 | 13,333.52 |
说明:1.利息与理财收益529.12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2019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的收益,利息与理财收益1,390.89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初始至2023年12月22日的收益。
2.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中2,500万元公司已实缴至东莞禾望用于募集资金尾款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该资金会转入东莞禾望普通账户用于支付后续建设尾款。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包含募投项目节余11,942.69万元及截至2023
年12月22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390.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中2,500万元公司已实缴至东莞禾望用于募集资金尾款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该资金会转入东莞禾望普通账户,待支付尾款款项在满足支付条件时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禾望电气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超过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