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科技”、“债务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担保人民币5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禾望科技提供担保人民币107,008.58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4,9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2%,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67,6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6%。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40,9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97%,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05,6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4年11月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融资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15,000万元整,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或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0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4年11月6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为1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整,用于办理借款、银行承兑、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24年11月7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20,000万元整,用于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等业务,业务发生期间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及2024年5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深圳
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87,3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385,3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157,00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35,3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禾望科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广田路94号B栋101 |
法定代表人 | 肖安波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 |
与公司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7,420.93 | 199,473.55 |
负债总额 | 176,575.06 | 177,706.94 |
净资产 | 20,845.87 | 21,766.62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14,343.36 | 148,971.54 |
净利润 | 2,346.56 | 826.16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最高额融资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4,9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2%,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67,6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96%。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92,9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17%,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55,657.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92%。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