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宿迁联盛(6030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26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王机械”)、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经贸”)、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宏新材”)、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联盛”)、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新特路”)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11,4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325.65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28,32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联盛经贸、南充新材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4月25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11,4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4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28%。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3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2024年计划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宿迁联盛联盛 助剂100%70%以下15,890.0047,650.0022.78%
项王 机械100%2,000.002,350.001.12%
联宏 新材100%2,000.005,100.002.44%
烟台 新特路100%7,400.003.54%
小计19,890.0062,500.0029.88%
联盛 经贸100%70%以上3,000.0017,950.008.58%
南充 联盛100%5,435.6531,000.0014.82%
小计8,435.6548,950.0023.40%
合计28,325.65111,450.0053.28%

注:截至2023年末,公司持有烟台新特路88.88%股权;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增至100%,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项瞻波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议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提高经营及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企业概述:

序号被担保方名称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注册资本(万元)与上市公司关系经营范围
1联盛助剂2017.07.14项 瞻 波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8,000.00全资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王机械2012.12.21彭中银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66-68号10,000.00全资子公司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电气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联宏新材2017.12.18谢 胜 利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5号5,000.00全资子公司高分子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联盛经贸2007.04.10王 俊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508.00全资子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充联盛2019.08.08项 瞻 波南充市嘉陵区同心路三段11号20,000.00全资子公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烟台新特路2016.11.24蔡 智 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兴达科技园智汇谷孵化器C栋17楼1,350.14全资子公司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方名称期 间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联盛助剂2023.12.31/ 2023年度63,546.0231,888.8631,786.1731,657.1636,169.96802.81
项王机械2023.12.31/ 2023年度27,237.1913,246.2912,764.0113,990.913,719.13-211.01
联宏新材2023.12.31/ 2023年度13,340.714,100.694,097.349,240.028,904.823,367.60
烟台新特路2023.12.31/ 2023年度7,130.314,006.143,841.023,123.876,979.69140.55
联盛经贸2023.12.31/ 2023年度51,216.7446,474.9246,313.384,741.82113,985.12193.12
南充联盛2023.12.31/ 2023年度69,640.9551,381.7351,331.7318,259.21375.77-556.12

注: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11,45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六、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宿迁联盛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宿迁联盛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6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40%;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28,32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4%。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