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经贸”)、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王机械”)。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联盛助剂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联盛经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5.00万元;本次公司为项王机械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525.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宿迁分行”或“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与华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因子公司联盛经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经贸与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城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67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因子公司项王机械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城支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项王机械与中国农业银行宿迁宿城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3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111,4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4年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联盛助剂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14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MA1PWY5A2W |
法定代表人 | 项瞻波 |
注册地址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宿迁市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叔辛胺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度1-3月/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63,546.02 | 58,185.79 |
净资产 | 31,657.16 | 24,158.86 |
(二)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10日 |
注册资本 | 508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508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11660822501C |
法定代表人 | 王俊 |
注册地址 | 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22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宿迁市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钢材、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最近一年的联盛经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12月21日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920601530769 |
法定代表人 | 彭中银 |
注册地址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66-68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宿迁市 |
净利润
净利润 | 802.81 | 445.24 |
负债总额 | 31,888.86 | 34,026.93 |
营业收入 | 36,169.96 | 8,023.27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度1-3月/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51,216.74 | 51,476.96 |
净资产 | 4,741.82 | 4,223.79 |
净利润 | 193.12 | -518.03 |
负债总额 | 46,474.92 | 47,253.18 |
营业收入 | 113,985.12 | 28,453.94 |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电气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最近一年的项王机械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项目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度1-3月/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7,237.19 | 31,237.19 |
净资产 | 13,990.91 | 13,851.74 |
净利润 | -211.01 | -139.16 |
负债总额 | 13,246.29 | 17,385.44 |
营业收入 | 3,719.13 | 764.43 |
担保额度:人民币675.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1,35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次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联盛助剂、联盛经贸、项王机械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58,32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88%,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255.09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