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1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3月9日~2025年3月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6.06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3,526,70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4% |
实际回购金额 | 25,001,009.06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66元/股~7.7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3月9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9元/股(含)。
公司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
月16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2025年3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526,7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的最高价格为7.70元/股,最低价格为6.66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001,009.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77,067,572 | 90 | 222,294,117 | 53.0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900,000 | 10 | 196,673,455 [注1][注2] | 46.94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3,526,700 | 0.84 |
股份总数 | 418,967,572 | 100 | 418,967,572 | 100 |
注1: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注2:2024年5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注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3月8日的数据。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526,700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