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飞储存”、“上市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洪书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洪书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