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2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通过上交所审核,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