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话、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SHU CHEN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9名激励对象授予584.8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博通集
成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0票。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