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2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4年2月2日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95人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571.00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7日
2、首次授予数量:584.8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99人
4、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31.3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许琇惠 | 财务总监 | 20 | 3.42% | 0.13% |
2 | 王卫锋 | 副总经理 | 10 | 1.71% | 0.07% |
3 | 李丽莉 | 董事会秘书 | 5 | 0.85%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96人) | 549.80 | 87.55% | 3.65% | ||
合计(199人) | 584.80 | 100.00% | 3.88% |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6个月、28个月、40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博通集成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1000000569、1000000570、100000057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4年2月2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名单及数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许琇惠 | 财务总监 | 20 | 3.42% | 0.13% |
2 | 王卫锋 | 副总经理 | 10 | 1.71% | 0.07% |
3 | 李丽莉 | 董事会秘书 | 5 | 0.85% | 0.03%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92人) | 536 | 91.66% | 3.56% | ||
合计(195人) | 571 | 97.64% | 3.80% |
注:①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99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84.80万份。在本次首次授予日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期间,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失去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合计13.80万份。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份数为571.00万份。除此以外,其他
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授予公告披露情况一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