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集成”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通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
2019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37,641.2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97,038,866.11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0,068,121.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2,740,432.4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327,689.38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合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情况,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164,192.87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164,192.87元,差异人民币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一、初始募集资金 | 603,076,507.38 |
二、期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492,740,432.40 |
三、当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7,327,689.38 |
(一)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37,327,689.38 |
其中:1.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 - |
2.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3.国标ETC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 206.90 |
4.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7,327,482.48 |
四、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五、赎回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 | - |
六、累计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27,155,807.27 |
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164,192.87 |
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4,192.87 |
九、差异 | - |
(二)2020年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00元,共募集资金761,243,0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4,351,643.0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4,097,664.0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253,979.0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合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情况,募集资金应结余资金人民币13,538,004.18元,募集资金账面实际结余资金人民币13,538,004.18元,差异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一、初始募集资金 | 744,246,764.69 |
二、期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294,097,664.00 |
三、当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70,253,979.04 |
(一)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 70,253,979.04 |
其中:1.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0,253,979.04 |
2.补充流动资金 | - |
四、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 | 614,700,000.00 |
五、赎回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 | 209,000,000.00 |
六、累计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39,342,882.53 |
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13,538,004.18 |
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538,004.18 |
九、差异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张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存放金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2663550 | - | 募集资金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70090122000281907 | - | 募集资金活期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 03003845485 | - | 募集资金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扬支行 | 121909672310229 | - | 募集资金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97160078801200000984 | 3,229.92 | 募集资金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97160078801200002193 | 160,962.95 | 募集资金活期 |
合计 | / | 164,192.87 | / |
、2020年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
月
日止,2020年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存放金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 121909672310306 | 28,200.02 | 募集资金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97160078801700002540 | 1,993,057.89 | 募集资金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70090122000382006 | 11,516,746.27 | 募集资金活期 |
合计 | / | 13,538,004.18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临2019-00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03.7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4930号《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资金余额为505,7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购买日 | 赎回日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41,000,000.00 | 2022/10/21 | 2023/01/10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9,000,000.00 | 2022/11/24 | 2023/01/10 |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9,000,000.00 | 2022/11/24 | 2023/01/17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3/01/12 | 2023/07/12 |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0,000.00 | 2023/01/19 | 2023/07/1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100,000,000.00 | 2022/01/29 | 2025/01/29 |
单位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299,700,000.00 | 2021/01/13 | 2024/01/1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张杨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100,000,000.00 | 2021/01/12 | 2023/01/12 |
单位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型 | 106,000,000.00 | 2023/01/12 | 2025/01/12 | |
合计 | / | / | 714,700,000.00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品技术升级项目”、“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国标ETC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公司将以上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053.75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入公司IPO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97160078801200000984户中,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该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研发中心的主体框架及室内总体建筑装修工作已按计划于2021年完成,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还需持续引进设备购置以及配套人才。由于近年来半导体设备供应链紧缺及价格波动等因素,部分先进的研究实验与检测设备需从海外供应商采购,购置周期相对较长。同时,除配备相关的研究实验与检测设备外,也需同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基于理论基础研究的同时,对相关研发设备进行实际的校准、调试及研发方案的定制开发。研发中心相关的项目建设工作和募集资金投入仍在持续进行中。
因此,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有所延后。在投资项目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预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还在持续投入。该项目实施周期相对较长,由于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为车规级芯片,相对于普通消费级芯片,车规芯片由于应用场景的环境复杂,对于芯片本身的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要求更高,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Tier1和主机厂的配合和支持,此外芯片研发完成后,还需通过下游客户的严格测试和验证,之后才能进入客户导入和量产阶段。因此,车规芯片产品相对消费级芯片的的研发门槛更高,整体研发周期和销售周期较长。与此同时,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AI和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对于芯片硬件底层功能和上层应用算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项目在研发推进过程中,也需兼顾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和前沿技术趋势等多方面的变化,持续对车规芯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进行迭代升级,相关的项目建设工作和募集资金投入仍在持续进行中。
因此,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产业环境、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有所延后。在投资项目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预计“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问题。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博通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主板)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通集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307.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32.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006.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 无 | 10,899.97 | 10,899.97 | 10,899.97 | 0.00 | 11,067.10 | 167.13 | 101.53%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家居入口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无 | 11,361.30 | 11,361.30 | 11,361.30 | 0.00 | 11,611.81 | 250.51 | 102.20%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国标ETC产品技术升级项目 | 无 | 8,711.08 | 8,711.08 | 8,711.08 | 0.02 | 8,967.17 | 256.09 | 102.94%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卫星定位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无 | 4,898.12 | 4,898.12 | 4,898.12 | 0.00 | 5,139.66 | 241.54 | 104.93%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24,437.19 | 24,437.19 | 24,437.19 | 3,732.75 | 16,221.07 | -8,216.12 | 66.38%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0,307.66 | 60,307.66 | 60,307.66 | 3,732.77 | 53,006.81 | -7,300.85 | 87.8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披露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编制单位: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4,424.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2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435.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无 | 64,424.68 | 64,424.68 | 64,424.68 | 7,025.40 | 26,436.49 | -37,988.19 | 41.03%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9,998.67 | -1.33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74,424.68 | 74,424.68 | 74,424.68 | 7,025.40 | 36,435.16 | -37,989.52 | 48.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披露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