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海汽集团(603069)公司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

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按《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招租方案》对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约2946.8㎡房产进行商业出租,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首年租金不低于93万元(月租金7.75万元)进行公开招租。如上述资产按不低于年租金93万元(含)出租,租金总额约为763.7万元,扣除各项税费后,合同期内预计可实现净利润约不低于540.34万元。

本次招商将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承租方、租赁价格尚不确定,如出租标的全部租赁收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将本次出租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不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由于承租方尚未确定,未知是否构成《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联交易,如中标承租人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流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拟通过在公司官网及主流纸媒发布招租信息,进行整体公开招租。目前尚未确定中选单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资产为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拥有的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屯昌大道北侧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约2946.8平方米。

本次出租的资产所有人为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公开招租的主要内容

1、出租资产: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约2946.8平方米。

2、招租底价:首年租金不低于93万元(月租金7.75万元)。

3、租赁年限:最多不超过8年(租赁期不含装修筹备期,装修筹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4、定价依据:本次拟出租资产挂牌价格,以四川四星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

5、租金递增:每满3年递增3%。

6、合同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上述相关的具体条件为最低条件,公司将根据出租意向方最终确定的租赁条件,选出最优条件确定承租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出资资产为公开对外招租,以不低于评估值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为公开招租,承租方及实际承租价格尚不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