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8月16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7)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8)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祖平,199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查静,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升文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待定,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审计费用总计104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IT审计)费用83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职业经理年度业绩审核费用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