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公开招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
层房产公开招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与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共计约6478.23平方米房产(其中一层约2940.12平方米、二层约3538.11平方米)租给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租期18年,自2024年10月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18年租金合计人民币78,444,002.88 元(含增值税金额)。?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预招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开展预招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租赁资产尚未交付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算。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开招租进展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预招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开展预招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6月7日,公司比选招租小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预招商方案文件要求,最终海南佳捷酒店公司作为中选第一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公开招租比选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5年3月7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与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了《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共计约6478.23平方米房产(其中一层约2940.12平方米、二层约3538.11平方米)出租给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租期18年,自2024年10月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云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博雅路528-1号2号楼309室
主营业务:酒店经营管理及设计、装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土特产品、服装销售、商品贸易、商务服务、机票代理、会议接待、旅游接待咨询(不含旅行社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商业管理、文化特色小吃、地方特色小吃、中西餐、客房、足底保健、美发、茶艺、咖啡、简餐、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分公司均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海南佳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租赁房屋(场地)位于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的海口汽车总站二期服务中心大楼一二层房产共计约6478.23平方米房产(其中一层约2940.12平方米、二层约3538.11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商业经营,不得经营KTV、酒吧等有噪音有污染业态。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8年,自2024年10月 1日至2042年9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实际交付日期计算)。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36,867.96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042,415.52元;2027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46,974.00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163,688.00元;2030年10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57,383.22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288,598.64元;2033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68,104.72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417,256.64元;2036年10月1日至2039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79,147.87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549,774.44元;2039年10月1日至2042年9月30日,每月租金390,522.31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4,686,267.72元;18年租金合计人民币78,444,002.88元(含增值税金额)。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届满前15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场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佳捷酒店公司签署《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租赁资产尚未交付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算。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