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物产环能(603071)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物产环能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不超过

2.86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

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期权、人民币与其他外汇的掉期、离岸人民币期货和期权、外币对远期买卖、外币对掉期、外币对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和对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一)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聚焦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和收益,不盲目追求增值和正收益,

不以主观的市场判断代替制度化的汇率风险管理。公司已进行常态化的多情形压力测试的方式,即在市场价格波动的5-7种情形下,监控被套保对象和外汇衍生品的合并估值变化(并非单纯只看衍生品浮动盈亏)。当市场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进行分析,并将存量业务的浮动盈亏情况等信息和对应处置方案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等公司管理层。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办法就公司外汇衍生品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公司审计风控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流动性和交割风险

供应商或客户违约风险:客户无法按时发货,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或客户无法按时支付应付款,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进口业务稳定性较好,结合收付汇现金流情况和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如被套保对象发生变化,将采用提前、掉期、展期、外汇期货等工具来灵活调整外汇衍生品整体头寸,实现外汇衍生品与所对冲的基础资产或负债总体匹配。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应对措施: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物产环能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旭吴霞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