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物产环能(60307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等材料,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明晖先生、黎曦先生、王晓光先生、叶光明先生、蔡舒女士、马蕴春先生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杜欢政先生、邓川先生、金雪军先生、周劲松先生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