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年2月6日,根据相关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50.00万元及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年8月1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23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4,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规定到期日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