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如下:
开户机构 | 开户名称 | 账号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3010100100957187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3010100100957317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3010100100957209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账户。
备查文件
1、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