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08  彩蝶实业(603073)公司公告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17日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

2、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一)。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施建明先生或(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发言或咨询;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在监票人监督下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统计;

(九)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行使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案相关。

五、对于超出议案范围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指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如实行累积投票制,与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人数。请与会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票。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公司不向与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与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董事会工作情况,以董事会名义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36.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3.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5%。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月14日1、《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6、《关于修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8、《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9、《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0、《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1、《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2、《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3、《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34、《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5、《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6、《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八2023年11月231、《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次会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审议事项作出表决,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会议1次。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专业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规运作。

(五)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5份,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失误或违法违规被监管关注的事项。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问答,以及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形式,认真做好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2023年内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1次,上证e互动问答回复投资者提问54项,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持了与投资者的顺畅沟通与良性互动,积极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二)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权作用,强化支撑保障,完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董事会决策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强合规建设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以往的实践经验,强化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建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2: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以监事会名义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月14日1、《关于批准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列席和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3: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应朝阳、张华鹏、张军结合2023年全年工作情况,分别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朝阳、张华鹏、张军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4: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审计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70,936.5373,567.23-3.58
营业成本53,141.5653,801.03-1.23
毛利17,794.9719,766.20-9.97
税金及附加883.00723.2822.08
期间费用合计6,874.317,338.39-6.32
其中:销售费用2,349.551,942.4420.96
管理费用3,427.912,759.3624.23
研发费用2,761.212,814.95-1.91
财务费用-1,664.36-178.36不适用
其他收益747.79756.99-1.22
资产减值损失-298.63-445.82不适用
净利润10,393.7210,981.47-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3.7210,981.47-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56.5510,016.25-8.58
毛利率25.09%26.87%同比减少1.78个百分点
净利润率14.65%14.93%同比减少0.28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36.53万元,下降3.58%;毛利总额17,794.97万元,下降9.97%;毛利率25.09%,下降6.62%;净利润10,393.72万元,下降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56.55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使得当期面料销售收入比上年下降,减少了毛利;二是公司当期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低价处理了部分涤纶长丝,使得该部分产品毛利有较大下降。此外,由于利息收入的增加,增加了公司净利润。

二、资产情况

1、流动资产构成及各类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期末2022年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60,905.7161.2014,585.2331.0746,320.48317.58
交易性金融资产9,763.549.810.000.009,763.54100
应收票据4,397.444.425,090.3610.84-692.92-13.61
应收账款11,465.7111.529,336.1119.892,129.6022.81
应收款项融资10.000.010.000.0010.00100
预付款项815.920.82814.001.731.920.24
其他应收款279.530.282,349.315.00-2,069.78-88.10
存货11,831.3911.8914,744.5331.41-2,913.14-19.76
其他流动资产46.030.0520.540.0425.49124.10
流动资产合计99,515.27100.0046,940.08100.0052,575.19112.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99,515.27万元,较上年增加52,575.19万元,增幅112.00%。其中:货币资金增加46,320.48万元,增幅317.58%,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9,763.54万元,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增加10万元,主要系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减少2,069.78万元,减幅88.10%,主要系履约保证金收回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5.49万元,增幅124.1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各类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期末2022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145.841.961,641.183.06-495.34-30.18
固定资产40,324.1568.9841,667.4977.60-1343.34-3.22
在建工程6,940.3111.87588.911.106,351.401,078.50
使用权资产13.260.0239.200.07-25.94-66.17
无形资产9,420.1116.129,455.7217.61-35.61-0.38
长期待摊费用371.330.64247.910.46123.424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39.090.0754.770.10-15.68-28.63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810.341.380.00199.4314,451.45
非流动资产合计58,454.90100.0053,696.56100.004,758.348.8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58,454.90万元,较上年增加4,758.34万元,增幅8.86%。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减少495.34万元,减幅30.18%,主要系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致;在建工程增加6,351.40万元,增幅1,078.50%,主要系新建厂房投入所致;使用权资产减少25.94万元,减幅66.17%,主要系计提折旧所致;长期待摊费用增加123.42万元,增幅49.78%,主要系蒸汽服务费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99.43万元,增幅14,451.45%,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三、负债情况

1、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期末2022年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6,190.1889.4421,856.5876.784,333.6019.83
非流动负债3,091.9610.566,608.7223.22-3,516.76-53.21
负债总计29,282.14100.0028,465.30100.00816.842.8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29,282.14万元,较上年增加816.84万元,增幅

2.87%。其中:流动负债增加4,333.60万元,增幅19.83%;非流动负债减少3,516.76万元,减幅53.21%。

2、流动负债构成及各类负债占流动负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期末2022年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0,933.2141.759,792.6144.801,140.6011.65
应付账款10,870.8341.518,228.7637.652,642.0732.11
预收款项203.620.78153.320.7050.3032.81
合同负债667.122.55705.513.23-38.39-5.44
应付职工薪酬2,518.109.612,269.7910.38248.3110.94
应交税费883.473.37582.972.67300.5051.55
其他应付款75.290.2995.150.44-19.86-20.87
其他流动负债38.540.1528.470.1310.0735.37
流动负债合计26,190.1810021,856.581004,333.6019.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26,190.18万元,较上年增加4,333.60万元,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增幅19.83%。其中:应付账款增加2,642.07万元,增幅32.11%,主要系应付货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预收款项增加50.30万元,增幅32.81%,主要系预收租金增加所致;应交税费增加300.50万元,增幅51.55%,主要系应交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0.07万元,增幅35.37%,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各类负债占非流动负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期末2022年期末增减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15.670.5141.820.63-26.15-62.53
长期应付款0.000.004,147.3262.76-4,147.32-100.00
递延收益2,050.7166.321,476.7322.35573.9838.87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5.5833.17942.8514.2782.738.77
非流动负债合计3,091.96100.006,608.72100.00-3,516.76-53.2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3,091.96万元,较上年减少3,516.76万元,减幅53.21%。其中:租赁负债减少26.15万元,减幅62.53%,主要系支付租金所致;长期应付款减少4,147.32万元,减幅100.00%,主要系支付土地购置款所致;递延收益增加573.98万元,增幅38.87%,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额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06.4314,358.323,748.1126.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85.78-1,587.51-17,798.2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325.01-7,651.5954,976.60不适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309.005,604.9640,704.04726.21

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309.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704.04万元,增幅726.21%。其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7,798.27万元,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及购买结构性存款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54,976.60万元,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及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实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结果,通过对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状况等外部环境的分析研究,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秉持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制基础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4、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营业收入:2024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约7.5亿元;

2、利润总额:2024年计划实现利润总额约1.2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6: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监管部门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相关要求,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7: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37,168.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928,383.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8: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加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满足公司实际工作与沟通的便利需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陈志维沈晓燕章天赐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2013年2009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2009年2008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年2013年2012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注1注2注3

注1:2021年,签署宁波联合、电光科技、新澳股份、威星智能、新亚电子、蓝特光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东南电子、珠城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雅艺科技、珠城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签署威星智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新澳股份、雅艺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新澳股份、珠城科技、雅艺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3年,复核宝立食品、东南电子和彩蝶实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并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9: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现将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4年度薪酬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施建明董事长85.57
施屹董事、总经理76.96
张红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59.31
范春跃董事、财务负责人64.26
张军独立董事7.24
张华鹏独立董事7.24
应朝阳独立董事7.24

二、2024年度薪酬标准

1、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董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7.24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

(2)其他董事薪酬

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0: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现将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4年度薪酬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张利方监事会主席29.24
庄利明监事46.20
董旭明监事21.27

二、2024年度薪酬标准

1、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的公司监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内部职工,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四年四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12: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议案1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合理利用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79,701,680.851,595,224,826.76
负债总额292,821,368.09280,399,08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86,880,312.761,314,871,033.39
项目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81,064,295.8312,807,979.48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84.44%,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彩蝶实业(60307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