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实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6-16  彩蝶实业(603073)公司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6 月24 日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4 日(星期三)14:00;

2、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3、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 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 楼会议室(一)。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施屹先生或(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发言或咨询;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在监票人监督下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进 行统计;

(九)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 定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出席会议。

三、与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 席会议。迟到股东不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行使权利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 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 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 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 次会议议案相关。

五、对于超出议案范围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弃权”、“回避”(如有)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 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

十、公司不向与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与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2026 年6 月24 日

议案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确保 公司合规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 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2026 年6 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6 年6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