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热威股份(603075)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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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 杭州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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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4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议案二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议案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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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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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800号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冠良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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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本次股东大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增加至400,010,000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6日,2019年11月由杭州热威机电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6日,2019年11月由杭州热威机电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统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737792778U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3年7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邮政编码:31005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
第二十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001.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百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注:本次《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包括条款编号、大小写、相关标点等的调整。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再作一一比对。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议案二: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符合前述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42%)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安吉热威54,289.6545,568.18
2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热威汽零28,662.9724,089.17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热威股份6,315.986,315.98
合计89,268.6075,973.32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热威股份”为本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