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热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批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62.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0,562.70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6,354.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7.3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6,354.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7.35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E | 1,35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F=A-D1+D2-E | 52,946.0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G | 13,716.19 | |
差异 | H=F-G | 39,229.86 | |
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3,750.0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未赎回净额 | 25,500.00 | ||
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 | -20.1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2023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301040035205 | 94,044,501.63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7065310661 | 38,398,008.70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13044910908 | 4,657,023.80 | 活期存款 |
571908927710558 | 61,410.42 | 活期存款 |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1170000750000069 | 972.22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37,161,916.77 |
注: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均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90.0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196.62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193.44万元完成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7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收益率 (%) | 是否赎回 | 投资收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911期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19 -2026.09.19 | 2.9 | 否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1379期 | 大额存单 | 2,000 | 2023.12.20 -2026.12.20 | 2.9 | 否 | 0.00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 -2026.09.22 | 3.3 | 否 | 0.00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 -2024.10.15 | 3.3 | 否 | 0.00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宁波通商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 | 大额存单 | 3,500 | 2023.09.27 -2025.10.18 | 3.4 | 否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3年第927期 | 大额存单 | 5,000 | 2023.09.22 -2026.09.22 | 2.9 | 否 | 0.00 |
合计 | 25,500 |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50.00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681,775.00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891,694.42元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及材料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研发项目所涉及的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票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云信或者供应链票据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Heatwell Auto Parts (Thailand)Co., Ltd.)(以下简称“泰国汽零”)作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相应增加18/14 MOO.8, KHAO KHAN SONGSUB-DISTRICT, SRIRACHA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20110,THAILAND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募集资金向泰国汽零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的有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热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热威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热威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热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周 舟 | 田 稼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562.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54.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54.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45,568.18 | 45,568.18 | 45,568.18 | 19,843.76 | 19,843.76 | -25,724.41 | 43.55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 | 否 | 24,089.17 | 24,089.17 | 24,089.17 | 4,430.08 | 4,430.08 | -19,659.09 | 18.39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理系统加热器项目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6,315.98 | 6,315.98 | 6,315.98 | 2,080.16 | 2,080.16 | -4,235.82 | 32.93 | 2026/8/31 | 尚未 完工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75,973.33 | 75,973.33 | 75,973.33 | 26,354.00 | 26,354.00 | -49,619.3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3,196.6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93.44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39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75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承诺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为25,5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966.19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含 |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20.14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存13,716.19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20.1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3,7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为25,5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20.14万元),其中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存13,716.19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20.1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3,75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未赎回净额为25,5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