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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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 杭州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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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会议资料 ............................................................................................................................... -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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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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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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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热威总部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冠良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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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本次股东大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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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登记,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7月16日,公司完成授予254.153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1.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40,255.1538万元。
二、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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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55.1538万元 |
第二十条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001.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255.153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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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