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4-18  热威股份(603075)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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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杭州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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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会议资料...............................................................................................................................-1-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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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7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8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29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1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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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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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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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4: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冠良先生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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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两大部分:2024年度工作总结与2025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实施多元化市场策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深入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创新"三位一体的创新驱动战略,确保了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健运行。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和管理效能提升,公司有效巩固了市场地位,为股东创造了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2,412.30万元,同比增长14.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73.72万元,同比增长19.90%。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财务结构保持合理稳健。

二、2024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4年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21日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1、《关于聘任张海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3月4日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审议通过: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5、《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17、《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19、《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1、《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24、《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25、《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7月1日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8月30日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2日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9月24日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
东大会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4、《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6、《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6月19日1、《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19日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0月11日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的全部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为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及日常经营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3月15日1、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20日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2月6日1、审议《关于提名张海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4日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审议《关于提名<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1、审议《关于<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1、审议《关于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及2024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信息披露情况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为股东创造利润回报的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确保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4年,公司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互动,与中介机构共同举办“走进上市公司”实地调研活动,接待机构投资者公司调研

16场;召开业绩说明会4场。接听中小投资者电话问询多次,回复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问题18条。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时系统性修订现有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合规管理框架与权责运行机制。

六、2025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推动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实现公司有质量的可持续增长及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2025年度重点工作如下:

1、提升战略规划。将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核心工作之一,通过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清晰性与可实施性,并细化具体的实施路径。

2、强化风险防范工作。深化“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法律监督”三位一体管控机制,全面梳理完善制度流程与执行标准,确保公司健康运行、有序发展。

3、强化信披合规与投资者关系建设。严格遵循监管规则构建规范化信息披露机制,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核心准则,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与流程,确保透明度与公信力。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等互动交流渠道合规地向市场及时传递公司的战略价值和经营情况,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审慎检查,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1.21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3.41、《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4.15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4.29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7.11、《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8.30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9.2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9.24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10.29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利润分配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审核公司股权激励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执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除上述核查及监督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024年已经结束,独立董事现将全年述职情况对股东进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春荣)》《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银珠)》《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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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5〕35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综合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主要指标如下:

(1)营业收入192,41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0%;

(2)利润总额33,93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7%;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8,62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0%;

(4)基本每股收益0.75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72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0.77%;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5%,比上年同期减少4.68个百分点;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9%,比上年同期减少4.72个百分点。

二、资产变化与构成情况

经决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8,51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6%。其中,流动资产为185,195.12万元,占比总资产62.04%,较上年同期增加12.76%;固定资产为85,446.71万元,占比总资产28.62%,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

三、公司权益与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为87,74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39%,较上年同期增加1.76个百分点,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10,76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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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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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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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万元(税前)),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季发放。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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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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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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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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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一: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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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二: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票据池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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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三: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产品及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拟用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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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四: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2.8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8.7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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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