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30  热威股份(603075)公司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8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 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82,212 股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2,483,111 股变更为402,400,899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2,483,111 元变更为人民币402,400,899 元。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30 日起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联系人:张亮

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 号

4、电话:0571-86697018

5、传真:0571-86690083

6、Email:IR@e-heatwell.com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