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书面议案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赖云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