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乐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乐赢”)计划于2023年10月19日—2024年4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2月28日,宁波乐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48%,增持金额1,672.10万元(未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宁波乐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在计划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导致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宁波乐赢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42.27元。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23年10月19日—2024年4月18日。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增持计划的进展
截止2024年2月28日,宁波乐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48%,增持金额1,672.10万元(未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的50%。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宁波乐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830,000 | 18.0860 |
赖云来 | 12,661,181 | 10.4897 |
黄粤宁 | 12,646,242 | 10.4773 |
宁波乐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534,080 | 5.4134 |
宁波乐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426,840 | 5.3246 |
宁波乐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0,000 | 0.6048 |
合计: | 60,828,343 | 50.3957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宁波乐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宁波乐赢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宁波乐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