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53号文《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880,12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621.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764.1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856.9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4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1年一届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於桑琦、姜海洋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账户余额 | 储存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 1603002119200496768 | 64,271.03 | 56,336.36 | 活期方式 |
注1: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56.92万元,与上表尾号“6768”账户初始存放合计金额差额为414.11万元,系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仅设立了尾号“676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64,621.03 |
减:发行费用 | 764.11 |
项目 | 金额(万元)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3,856.92 |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8,000.00 |
(一)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8,000.00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 - |
本期募集项目已使用资金 | 8,000.00 |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金额 | - |
(三)截止本期末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 |
四、利息收益 | 65.3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5.45 |
理财收益 | - |
减:手续费支出 | 0.12 |
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56,336.36 |
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 414.1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336.3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856.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 | 63,856.92 | 63,856.92 | 63,856.92 | 8,000.00 | 8,000.00 | -55,856.92 | 12.53% | - | - | - | - | ||
合计 | - | 63,856.92 | 63,856.92 | 63,856.92 | 8,000.00 | 8,000.00 | -55,856.9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期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公司未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期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期不适用 |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江化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化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江化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化微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对江化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於桑琦 姜海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