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江化微(603078)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对外融资成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董 毅 承 军 王宏滔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