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4-03  江化微(603078)公司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目 录

会议议程 ...... 3

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二、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议案三、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四、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议案六、 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议案七、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八、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九、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3

议案十、 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24

议案十一、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5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6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十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8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13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殷福华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介绍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计票、监票;

(十)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4年度,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国内湿电子化学品竞争格局恶化,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尤其在中低端市场,导致价格战频繁,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半导体市场导入周期较长,尤其是进入高端市场要求严格,技术门槛较高;随着消费电子、汽车、智能家居等终端市场需求有所恢复,显示面板行业整体呈现复苏趋势,但竞争依然激烈。2024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不断夯实主营业务,把握市场机遇,确保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加大对高端半导体的研发投入,推动产品的创新和升级,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竞争力;积极挖掘自身潜力,优化内部运营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稳中求进,实现了营业收入109,923.98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73%;公司积极挖掘自身潜力,优化内部运营流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稳中求进,2024年营业成本82,098.33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80%;毛利率为25.31%,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公司净利润为8,143.33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3.28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29%。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有被否决的议案事项。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1五届九次3月15日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告》的议案 2、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9、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5、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6、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7、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五届十次4月26日

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五届十一次5月17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五届十二次8月16日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五届十三次10月25日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五届十四次11月22日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五届十五次12月9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履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与帮助。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阶段性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

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公司将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2、依法合规履职,提升决策科学性

公司将依法合规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推动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董事会将进一步强化战略引领作用,优化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及各专门委员会在监督与支持方面的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扎实依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3、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加强投资者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加强监管适应性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精神和要求。同时,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监管部门主办的合规性教育培训,深入学习新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及监管处罚案例,切实提升管理团队的履职能力,控制执业风险,持续优化公司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5、助力高质量发展,创造长期价值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勤勉尽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精益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提升、信息化赋能和成本最优的多维度协同等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以优异的表现回馈全体股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议案二、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 郭海凤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现向大家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听取公司各项工作

报告与财务报告,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议案审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
12024年3月15日五届七次会议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7、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五届八次会议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16日五届九次会议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2024年10月25日五届十次会议1、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进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进行了提示告知,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加强监管法规、政策行业动态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继续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作用,继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与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议案三、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000002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公司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1,099,239,768.971,029,908,031.2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32,847.97105,250,804.55-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579,718.43101,347,271.99-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258,807.95145,602,604.53-27.02
基本每股收益0.25580.2729-6.27
稀释每股收益0.25580.2729-6.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56.27增加0.08个百分点
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增减幅度(%)
总资产1,892,728,061.371,635,438,601.521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25,377,837.872,707,392,295.83-3.03
资产负债率(%)27.98%30.74%减少2.76个百分点

二、2024年末主要资产和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40,112,868.3716.76845,219,460.1931.22-47.93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工程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186,344.446.48-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货币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38,034,413.141.458,700,860.650.32337.13主要系本期末收款票据比例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9,710,152.180.754,428,740.500.16345.05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年末增值税留抵进项同比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221,937,828.698.4550,681,918.651.87337.90主要系子公司产线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使用权资产2,474,583.860.091,341,339.120.0584.49主要系本期因销售增长需租赁仓库备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6,099,357.440.232,079,673.920.08193.28主要系公司装修及改良支出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47,065,951.791.7933,808,435.041.2539.21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23,615.990.7040,910,820.021.51-55.21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年末同比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5,005,270.830.18-100.00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已清偿所致。
应付票据45,727,811.441.7419,668,331.760.73132.49主要系本期增加应付票据结算所致。
合同负债980,176.090.0479,521.060.001,132.60主要系期末预收合同价款同比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6,038,423.330.238,157,519.020.30-25.98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48,034.270.63317,311,943.9311.72-94.82主要系本期股权回购义务已履行,长期负债终止确认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27,422.90-10,337.74-1,132.60主要系期末待转销项税同比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468,019,360.7417.83280,326,666.6710.3566.95主要系本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增加的项目贷款所致。

增加的项目贷款所致。
租赁负债1,047,617.070.04-主要系本期因销售增长需租赁仓库备货所致。

三、利润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099,239,768.971,029,908,031.266.73
营业成本820,983,273.10761,559,594.557.8
销售费用20,535,250.0416,623,206.5623.53
管理费用109,311,294.91103,272,303.595.85
财务费用-4,960,741.84-1,972,581.65不适用
研发费用58,710,286.5159,729,384.80-1.71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费用化利息减少所致。

四、2024年主要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2023年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25.8814,560.26-2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37.72-8,551.5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91.55-21,755.30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回款票据比例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新建产线项目持续投入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回购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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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四、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作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予以审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是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

一、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4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为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5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的会计政策和基本假设,公司预计2025年度主营业务持续增长,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2.50~14.00亿元,其中半导体产能的营收占比预计将进一步增大。

五、完成2025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6、加强公司已建产能的消化利用,提升镇江基地、四川基地的产能利用率。

六、风险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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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我向大家介绍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请予审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2,743,092.0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5,637,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38,234.88元(含税),加上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1,569,117.4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07,352.32元(含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98,632,847.97元,本公司现金分红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5.19%。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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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六、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家做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请予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和颁布的格式指引,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见附件)并于2025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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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七、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

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章晓科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按照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对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制定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以下议案请逐项审议:

7.01、关于董事长殷福华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殷福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36.84万元。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7.02、关于副董事长刘术强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刘术强不领取董事津贴。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如有)领取薪酬。

7.03、关于副董事长娄刚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娄刚不领取董事津贴。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如有)领取薪酬。

7.04、关于董事徐啸飞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徐啸飞不领取董事津贴。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如有)领取薪酬。

7.05、关于董事姚玮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姚玮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62.22万元。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7.06、关于董事殷姿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殷姿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1.63万元。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而根据其在公司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7.07、关于独立董事董毅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董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0.00万元。2025年度,其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

7.08、关于独立董事承军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承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0.00万元。2025年度,其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

7.09、关于独立董事章晓科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章晓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0.00万元。2025年度,其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万元。

7.10、关于已离任副董事长马瑞辉、副董事长刘爱吉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已离任副董事长马瑞辉、副董事长刘爱吉(已故)不领取董事津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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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八、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

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 郭海凤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按照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对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2025年度,各位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以下议案请逐项审议:

6.01、关于监事会主席郭海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2023年度郭海凤不领取监事薪酬。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而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如有)领取薪酬。

6.02、关于监事徐杨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徐杨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3.41万元。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而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6.03、关于监事何美亚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何美亚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36.10万元。2025年度,其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而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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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九、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投保方案具体如下:

1、投保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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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十、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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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财务总监 费祝海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四川江化微、镇江江化微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之前已审批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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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持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以外其他服务的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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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董事长 殷福华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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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长 殷福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

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