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圣达生物(603079)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对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等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陈希琴、胡国华、李永泉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