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 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炜媛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米业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林炜媛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 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营业部理财顾问,2019年10 月进入公司证券部任投关专员,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 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炜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炜媛女士熟悉上市公 司运作所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米业轩女士,199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 系部,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业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