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丰岳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6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70%。公司董事杨金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0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进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52%。上述股份均为非限售流通股。丰岳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杨金生先生、张进龙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丰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736,29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037%,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94,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杨金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5,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0.0110%。张进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6,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0088%。(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金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4%。丰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94,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张进龙先生暂
未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023年3月31日的股本总数)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丰岳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5,822,200 | 13.6275% | IPO前取得:55,822,200股 |
杨金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80,000 | 0.0439% | 其他方式取得:180,000股 |
张进龙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44,000 | 0.0352% | 其他方式取得:144,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董事及高管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丰岳 | 0 | 0% | 2023/1/31 ~2023/4/28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47,627,500 | 11.6270% |
杨金生 | 14,000 | 0.0034% | 2023/1/31 ~ | 集中竞价 | 14.75 -16.71 | 226,096 | 166,000 | 0.0405% |
注: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丰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94,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董事及高管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2023/4/28 | 交易 | |||||||
张进龙 | 0 | 0% | 2023/1/31 ~2023/4/28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144,000 | 0.0352% |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