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3  大丰实业(603081)公司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金生、赵红美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8万股及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能解锁的48.6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