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8  大丰实业(603081)公司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丰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大丰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尚有一段时间,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26日),如再次触发“大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4年5月27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