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凯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对副总经理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张凯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张凯锋先生简历
张凯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富春控股集团、正凯集团,2024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曾荣获中国注册人力资源测评师,受聘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客座教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