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10 月8 日14 点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湖西路99 号大丰科创中 心二楼207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会议有关议案并审议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5、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6、收集现场表决票并计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7、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8、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会决议
10、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鉴证意见
11、宣布股东会闭幕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须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 有关事宜。
一、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 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 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 参会资格。股东未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或未在签到表上 登记签到的,或在会议正式开始后未被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会议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 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参加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 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会 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 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会议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 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 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 摄像、录音、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为使会议正常召 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九、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议案背景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 年3 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 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基础层企业统 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件。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交 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3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DFI”)。
(二)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
PDFI 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
2、注册规模
采用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模式,本次注册3 亿元,具体每期发 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具 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4、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100 元/张,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 员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市场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承销方式与发行对象
由公司选定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决议有效期
本次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PDFI 获得交易 商协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注册发行PDFI 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本次PDFI 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 公司需要办理与本次PDFI 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 定或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 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 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聘请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发行的注册登记 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