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19  北自科技(603082)公司公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月22日,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与会计师积极进行商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团队人员配备、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讨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就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和执行情况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