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并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121,670,64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162,227,5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43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795,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50,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50,073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的持有者 | 650,073 | 0.40% | 650,073 | - |
合计 | 650,073 | 0.40% | 650,073 | -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首发限售股 | 650,073 |
合计 | 650,073 |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30,432,096 | -650,073 | 129,782,02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1,795,447 | 650,073 | 32,445,520 |
股份合计 | 162,227,543 | - | 162,227,543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董帅先生因保荐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荐机构委派夏姗薇女士为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接替董帅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昕冉先生、夏姗薇女士。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昕冉 | 夏姗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