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剑桥科技(603083)公司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贵松姚明龙秦桂森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