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8  剑桥科技(603083)公司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剑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剑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2024年9月6日,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500万元已归还至浙江剑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将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浙江剑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2024年11月7日,公司再次将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浙江剑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剩余人民币17,000万元未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