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工作职责,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组织架构及成员组成、任期等保持不变。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意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制定《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