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二楼8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3名董事为朱西产、杨萱、张新丰)。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详见2023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