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2  甘李药业(603087)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使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创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0.00%减少至8.85%。

近日,公司收到明华创新的书面通知,明华创新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64,23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名称/姓名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42楼4205-4206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 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
集中竞价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人民币普通股5,656,5321.00
大宗交易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人民币普通股807,7000.14
合 计--6,464,2321.14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明华创新持有公司56,544,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明华创新合计持有股份56,544,58710.0050,080,3558.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668,7877.1934,204,5556.0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875,8002.8115,875,8002.81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