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3  甘李药业(603087)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使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华创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8.85%减少至7.63%。

近日,公司收到明华创新的书面通知,明华创新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919,42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名称/姓名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42楼4205-4206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 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 比例 (%)
集中竞价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134,5260.02
大宗交易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人民币普通股6,784,9001.20
合 计--6,919,4261.22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明华创新持有公司50,080,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5%。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明华创新合计持有股份50,080,3558.8543,160,9297.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204,5556.0527,285,1294.82
有限售条件股份15,875,8002.8115,875,8002.81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