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使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创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63%变动至6.55%。
近日,公司收到明华创新的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基本信息 | 名称/姓名 | 明华创新技术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住所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42楼4205-42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 种类 | 变动股数 (股) | 变动 比例 (%)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2,168 | 0.48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2,301 | 0.59 |
合 计 | - | - | -6,094,469 | 1.08 |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明华创新持有公司43,160,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明华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43,160,929 | 7.63 | 37,066,460 | 6.5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285,129 | 4.82 | 21,190,660 | 3.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875,800 | 2.81 | 15,875,800 | 2.81 |
注:
1、表格中数据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