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3  甘李药业(603087)公司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冯雪女士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冯雪女士工作调整,现指派周鑫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鑫先生,2007年1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4家次。

2、周鑫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

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