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升吨)

查股网  2024-04-03  宁波精达(603088)公司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赵升吨)

本人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精达”)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3年工作中,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赵升吨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6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院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先后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其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赵升吨444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赵升吨77700

、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就新一届董事、高管候选人提名、董事高管任职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主要就利润分配方案、董监高薪酬、股权激励解除限售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中介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我们认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基于长期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利润分配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升吨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