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宏盛股份(603090)公司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减少至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3 年1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广场5栋704
权益变动时间2023 年12月19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股份种类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A 股2,000,00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5%30,000,0003%
合计50,000,0005%30,000,0003%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