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更正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复核不严,对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披露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13338062027 |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07041060000056946 |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